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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构筑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屏障

  发布时间:2010-11-29 11:01:22


    今年以来,鹤山区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慎重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维权意识,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开展各种业务学习活动,加深对保护妇女儿童相关法律的理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来。同时,针对妇女、儿童的心理、生理等特点,开展各种法制宣传,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家庭和睦以及落实党和国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措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角度出发,提高对维权重要性的认识,掌握维权知识和技巧,练就高水平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维权审判工作的质量。

    二是勇于探索,贯彻群众路线,开拓维权工作的新思路。完善陪审员制度,确保维权工作的落实。积极邀请妇联干部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增加维权透明度,增强审判工作的亲和力,以利于纠纷的解决,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始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加大对残害妇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办案法官耐心为受害方讲解法律、释明诉权,帮助他们得到应有的赔偿,使被害妇女、儿童不仅在精神上得到抚慰、在经济上也得到救济。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涉及妇女隐私、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女性、未成年人罪犯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证了他们的辩护权。

    四是公正司法,程序、实体并重,确保维权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涉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绝大多数是婚姻家庭类案件,少数是侵权损害赔偿类案件的特点,落实程序和实体并重的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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