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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养殖户拖欠万元饲料款 法院这样调解

  发布时间:2022-07-18 15:43:51


    欠款人杨某在调解书上签字后,感慨地说道:“做人要讲诚信,说到做到,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鹤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室的调解下,圆满结案。

    原告李某从事饲料配送行业,被告杨某则从事养殖业,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多年好友,也经常有生意往来。在2020年到2021年期间,李某多次给杨某配送猪饲料,饲料款共计7万元。因资金周转问题,杨某当时并未支付饲料款,只打了四张欠条。之后杨某给李某转了2万元饲料款后便不再支付,经李某多次催促,杨某也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李某向鹤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要求杨某及时支付剩余饲料款。

    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后,两人来到鹤山区法院诉前调解室进行协商。经立案庭庭长询问得知,杨某欠钱不还,并不是蓄意不还,只因这几年行业不景气,手里没钱,实在无力偿还,只能找借口拖着,还对自己之前不还钱的逃避行为表示了歉意。调解员对杨某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不能因为自己生意不好而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李某最后选择了原谅,表示只要杨某向其归还剩余的饲料款就行,自己愿意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

    最终,该案当事人在立案庭庭长和调解员的耐心开导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于2022年10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李某饲料款5万元。

    一点一滴都是爱,一枝一叶总关情。鹤山区人民法院干警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诉讼中的获得感、满足感。接下来,鹤山区人民法院会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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