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优化营商环境】借款不还惹纠纷,诉中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2-07-18 15:44:59


    近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诉中调解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被告表示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2月,被告杨某以工厂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常某借款20000元,约定月息300元,借款期限为一年,之后又先后借款21000元,借款期限仍为一年,但到期后无论如何拒绝偿还本金和相应的利息。无奈之下,在2022年5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下,对本案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约定被告在十日内偿还原告完毕原告本金,原告放弃利息主张。

    近年来,鹤山区法院为涉企案件开设立案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核、及时立案。在保证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提高涉企业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