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有温度的判决,她获得了自由!”代理律师收到判决那一刻感动不已。近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立案后7日发布公告,开庭后2日作出判决,首次起诉即判离婚,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原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于199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因家庭琐事纠纷,2008年王某离家出走,一去不复返。原某四处打听,但却音信全无,之后的十余年,她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孩子艰难的生活,承担了所有压力,现无奈强烈要求离婚。
姬家山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到王某所在村委会开展调查,村委会反馈的是王某2008年出走后再没有回过村里,也没人知道他现在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为避免疏漏,承办法官多方打听,找到王某的弟弟,希望他能提供一些王某的线索。王某的弟弟提起此事,更是无奈的摇头,哥哥离家出走十余年,从来没有和他们联系过,母亲多次重病住院,都没有他的消息。
通过调查可以认定,被告王某离家出走十余年,对妻子、子女的生活和教育不管不问,对妻子不尽扶助义务,对年幼的子女不尽抚养义务,原告独自将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凝结了一位母亲、一位妻子十多年生活的艰辛、无助和心酸。承办法官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王某这种抛妻弃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本伦理道德,是对夫妻感情严重的漠视和伤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庭审后第二日,姬家山法庭即宣判准予双方离婚。这样的正义与果断,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姬家山法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快审快结,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