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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大对我院民事诉讼法贯彻情况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0-11-29 11:04:13


    6月24日,鹤山区人大代表一行五人来到我院,对我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我院李晓晔院长和张洁、闫洪福副院长及各民商事业务庭的同志参加了这次调研。

    人大调研组首先视察了鹤壁集法庭、姬家山法庭两个派出法庭,对法庭的工作条件及工作状况进行了考察。然后回到我院,听取了民一庭陈良玉庭长关于贯彻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汇报及各业务庭庭长就实施修改后民诉法二年来的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人大调研组还查阅了部分案件卷宗。

    人大调研组对我院实施修改后民诉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韩秋景代表认为:我院建立的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是一项很人性化的举措,将风险预先告知,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无理缠诉和无理上访;调解工作做得很到位,能取得调撤率85%以上的效果,可见法院干警工作作风扎实,调解方法有效。师建国代表表示:诉前调解工作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减少诉累,这项工作应该长效开展,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王德文代表指出:鹤山法院在执行工作上有很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应着力宣传。人大代表李红军深有感触的讲了一点感受一个建议:感受是鹤山法院的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并且列举了事例。建议是可借鉴刑事审判上邀请人民陪审团共同参与案件庭审的做法,在民事案件上选择公益性较强的案件,利用人民陪审团的自身优势,缓冲矛盾,既能达到几方满意的效果,同时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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