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将一面印有“为民执法,情暖人心”的锦旗交到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申请执行人激动的说:“真的没想到能把钱要回来,太辛苦你们了!”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因建筑工程款纠纷诉至鹤山区法院,判决该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支付工程款及案件受理费、利息等共计四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7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已被多次轮候冻结、查封,无可供执行财产。面对被执行公司消极财产状况,执行干警没有气馁,表示‘不到最后一步,绝不轻易放弃,能争取回来一些就是一些!’。执行干警多次电话沟通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商谈履行,但被执行公司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主动前往被执行公司,释法明理,晓以利害,积极劝说其履行判决义务。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公司最终表示愿意想办法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方筹措,被执行公司将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鹤山区法院职责所在,鹤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执法、温度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道路,不管前路多么漫长,始终不忘初心,加大执行调解力度,灵活执行,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