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车祸无情法有情,高效调解显真情

  发布时间:2022-09-28 17:26:21


    近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赵某等六原告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快审快结、高效调解,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21年11月,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匝道上与护栏碰撞造成车辆侧翻致使赵某身亡,在这起车祸中赵某被交警部门认定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家中的顶梁柱倒了,赵某全家陷入悲痛,好在该车辆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有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但在保险赔偿过程中,赵某家属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受理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通过阅卷,承办人认为该案虽然涉及原、被告双方人员众多,但案情并不复杂,调解效率更高,案件处理效果更好,于是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从法理角度出发,为案件制定调解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从人情角度出发,高效沟通,避免为当事人造成诉累,调解协议顺利签订。

    多年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司法服务理念,传承“枫桥经验”,立足审判第一要务,按照“能调则调”的要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尽可能多用灵活的调解方式定纷止争,少用生硬的判决激化矛盾,人性化解决矛盾纠纷,多角度做好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维护了辖区稳定和谐,案件自动履行率也呈现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