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很是热闹,2名工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2019年10月,王某、张某两人进入某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21年9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拖欠王某、张某两名工人2个月工资款一直未支付。多次追讨未果,王某、张某两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鹤山区人民法院调解,该设备有限公司确认拖欠王某、张某工资款及补偿金9000余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但约定还款日到期后,该公司仍不履行,王某、张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为涉企案件,鹤山区人民法院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当日立案,立刻启动查控措施。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欠下运输费等多笔债务,公司账户剩余资金已被异地法院冻结,暂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该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公司后续可能会有货款进账,进账后才能支付工人工资”。至此,该案件陷入僵局。
为快速兑现王某等人的权益,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再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表示工人们已经愿意主动放弃补偿款,责令其务必于近期内支付拖欠工人工资,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摄于法院强制措施的压力,终于同意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当天上午将全部案款缴纳至法院。在签完收据拿到现金后,工人们高兴地说道:“终于拿到了拖欠这么久的工资,非常感谢执行干警们。”
下一步,鹤山区法院会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用“放水养鱼”的方法,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认真做好执行和解工作,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