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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修复信用评价 正向激励“守信者” 鹤山区人民法院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2-11-21 10:13:57


为营造鼓励诚信、惩戒失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向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的十余家企业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到位金额9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鹤山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及时修复信用评价,鼓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难长期以来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大问题,执行时长也制约着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的提升,为摆脱困境,鹤山区法院在竭尽全力用足执行措施之外,想方设法在和谐执行、诚实信用上发力。该创新做法通过前期向被执行人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释明拖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不利后果,教育警示被执行人拒执行为的法律风险,宣传自动履行的积极效应,敦促积极履行义务。而在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后,鹤山区法院再向其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充分肯定,为自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在经营发展方面提供信用“背书”,让诚信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运转的“通行证”。

执行局长戚秀丽表示鹤山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在符合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条件下,给予诚信被执行人更多机会,以此对当事人自愿履行行为进行正向激励。通过建立自动履行机制,促使法院执行工作从外部施压、倒逼的被动行为,转为引导当事人内心的自觉行为、主动履行;从单一的强制性,转化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强制执行并重。通过奖励诚信、惩戒失信,让守信获益、失信受罚,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尊重司法裁判,让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诚信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主动履行的正向激励机制,切实加强“执源治理”,用法治力量塑造诚信文化,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社会共识,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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