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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司法惩戒起效果 当事人自动履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2-12-31 16:25:27


    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积极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贷款合同纠纷案,既维护了申请人胜诉权益,又彰显了柔性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6年12月30日,王某向鹤壁农商银行借款10万元,其妻子被告张某以及王某华为其担保并与鹤壁某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被告王某未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鹤壁某商业银行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夫妻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王某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王某夫妻未如期履行,鹤壁某商业银行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刚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法院通过执行“总对总”司法查控系统,查询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等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华名下有一处房产,法院依法予以查封。执行法官王新刚通过电话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但被执行人王某多次表示没钱无法偿还银行借款。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王新刚对被执行人王某耐心讲解法律,向其释明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当前全市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攻坚战工作力度之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等联合司法惩戒措施,情节严重有可能涉嫌拒执罪。而且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不仅对自己本人有影响,限制家人及子女报考公务员、教师、国企、参军、考军校等职业选择,同时也会限制乘坐高铁、动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一处失信、处处受到限制,个人征信严重受损。并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拒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启动房屋拍卖程序,拍卖被执行人王某华名下的房产。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刚的话触动了王某,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偿还了1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这起金融借款合同案圆满执结完毕。

    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司法强制执行措施,真正实现“打击一批、威慑一片”的社会效果,为鹤壁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力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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