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了!”近日,6名农民工在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领到了被拖欠近半年的14万元工资,领到工资后的农民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21年6月,鹤山区某化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平雇佣王某华等6人在鹤山区鹤山化工园区负责厂区绿化工作。工程完工后,经双方对账清算,鹤山区某化工厂欠王某华等6人工资14万元未付,经王某华等人多次催要未果后,遂向鹤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某化工厂。因该案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且涉农民工人数较多,为减少申请人的诉累,鹤山区人民法院为王某华等6人开通涉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立即将该案委派立案庭诉前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确认,裁定鹤山区某化工厂支付王某华等6人工资14万元。但化工厂并未在调解协议约定期间内履行支付义务,经多次向化工长催要,王某华等6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涉及拖欠群体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局局长戚秀丽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办案工作力度,提升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效率,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案件承办人考虑到虽然该案标的额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为了尽快兑现农民工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执行局局长戚秀丽多方走访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迅速摸清案情并联系该化工厂负责人。了解到由于疫情、经营不善等原因该化工厂目前处于停摆状态,工厂经营及资金周转困难。面对焦急等待的6名农民工,鹤山区法院经过与申请执行人商议,决定拍卖化工厂机器设备,拍卖所得首先用于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
执行干警按照法定程序制作查封、拍卖裁定等法律文书,张贴查封公告,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本案正式进入拍卖程序,经过网上1轮拍卖181次竞价,最终将化工厂机器设备、以及车间等成功拍卖。拍卖结束后,承办人立即联系6名农民工,及时让申请执行人领走执行款,将被告拖欠的工资款如数交到6名农民工手中,这起执行案件也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近年来,鹤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多措并举,高效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拓宽立案渠道,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实现简案快审快执;加强与人社、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建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共同化解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外,鹤山区人民法院还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法院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大力开展拖欠农民工资案件专项整治活动的法治宣传,举办送法进企业、普法大讲堂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用工企业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