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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担任审判长 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2-12-31 16:33:47


12月28日上午,鹤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翟振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贾某诉被告鹤山区某行政机关及第三人鹤山区某村委会不履行土地确权行政诉讼案件,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鹤山区人大代表、鹤山区政协委员、鹤壁集镇政府、姬家山乡政府等鹤山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观摩。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三方紧紧围绕法庭归纳的焦点问题进行陈述、举证、质证,针对是否需要进行土地确权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分别出示了相应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并依次进行发言辩论。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零距离”感受行政诉讼庭审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切实体验了一场法治庭审。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表示,此次庭审庄重有序,通过“面对面”旁听观看庭审的方式,对作出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等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感受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的重要性,同时以案为鉴,及时总结,增强大家依法行政意识。

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不仅是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也是鹤山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协同政府相关部门,持续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常态化,切实发挥旁听庭审在推进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上的重要作用,深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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