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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再部署“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11-29 14:40:05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已近二个月,鹤山法院各庭室各部门齐齐参与,认真落实该活动的精神。近日,为推进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院再部署,完善措施,力争把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一、认真办理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

    要求各部门每周一将上周所办理的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的收案、结案和旧存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对于未结的案件,要简要说明案件进度。

    二、切实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

    要结合本部门审判、执行工作,对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中,采用的新方法、新措施,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完成既定的宣传任务,同时深入进行调研,结合典型案例、“法官进校园活动”,撰写调研文章。

    三、扎实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

    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官进校园、法治共建、担任法制副校长活动。开展法制讲座后,要及时将法制讲座的讲课稿以及其他活动资料交到活动办公室。

    四、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的沟通

    要求各部门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过程中,要积极邀请妇联、共青团派员参与庭审、调解或开庭旁听;案件的审理中,人民陪审团成员中也要有适当的妇女代表。把“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向深入,搞出特色。

    五、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要求各部门要将专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活动办要做好上传下达和督促工作。我院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部门活动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考核结果将计入年终绩效考评项目。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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