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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沟通 促进破产案件高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3-09 16:40:19


3月6日上午,鹤壁市破产管理人述职大会在鹤山区法院顺利召开,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鹤山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建军,鹤山区法院院长翟振东,鹤壁市管理人协会会长臧素青出席会议并讲话。鹤壁中院相关部门、各县区院主管副院长、破产审判部门负责人、鹤壁市在册破产管理人代表共计三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结束后,鹤山区法院于3月7日及时向破产审判团队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学习落实苗青副院长结合当前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提出的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坚持高标准履职,用数据、典型案例、创新亮点强化工作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法官、管理人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要扩宽办案视野,提升实战能力,认识到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适应破产审判工作实际需求;四是要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红线,严格规范办理破产案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自身所面临的道德风险、执业风险、社会风险,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翟振东院长讲到,这次全市破产管理人述职大会在鹤山区法院召开,为鹤山区法院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平台,鹤山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大局,自觉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企业破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构建“府院联动”协调机制。2023年,要认真梳理具有典型意义和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转破”案件,加强学习破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参与破产工作的调研活动和会议,强化组织、提升能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全面的破产审判团队。要加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的有效沟通,促进破产案件高效办理,更好地服务于鹤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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