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鹤山区法院驻鹤壁集镇梨林头村第一书记杨焕朝充分发挥办案经验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当地的和谐稳定。
“杨书记,我该怎么办?”村民林某在电话里焦急地向驻村第一书记杨焕朝求助。杨书记在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即和村“两委”干部一行来到村民林某的家中。在详细交谈中得知,两家在十多年前曾互换土地,当时由于手续不全没有在村里进行登记。在听到村里要进行征地补偿时,王某便领走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土地赔偿款。林某去领时,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赔偿款已被领走,一时气不过,便找到王某争辩起来。现在林某也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听完村民林某的诉求后,杨书记随即联系了村民王某,全面了解事件经过,并商定于次日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
22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现场后,杨书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平衡双方利益,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并指导村委干部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他与村委干部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确认该块争议土地归林某所有,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款由两人合理分配,林某应有份额由王某当场给付完毕。最后,在各方的共同见证下,林某、王某面带微笑,握手言和。
此次调解纠纷,是鹤山区法院驻村第一书记杨焕朝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鹤山区法院紧紧围绕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坚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