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执行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让企业有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真是太感谢了!”土地查封措施被依法解除后,被执行负责人连声向执行法官戚秀丽致谢。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采用查封土地和真情调解善意执行并用的方式,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涉企借贷纠纷案,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被执行人某化工科技公司因经营需要资金,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200万元,双方对利息及还款期限均进行了明确约定。但借款到期后该化工科技公司未偿还借款本息,李某遂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化工科技公司向田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060000元。判决生效后,化工科技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为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土地和厂房。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化工科技公司属于小微企业,虽有亏损但处于经营准备状态,尚未投产。为最大限度避免影响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生产,执行法官戚秀丽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暂时未对化工科技公司的土地和厂房进行拍卖,并给予其一定的执行宽限期。同时向化工科技公司负责人阐释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另一方面则积极劝导申请执行人体谅化工科技公司的现状。待双方对立情绪缓和后,执行法官戚秀丽趁热打铁,就还款问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反复晓以情理。在善意执行举措的化解下,被执行人积极筹措给付部分案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欠款分期履行。至此,该案在双方握手言和的良好氛围中画上圆满句号,一起涉案金额达200万元的纠纷得以化解。
一面是被执行企业经营面临困难,另一面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找到矛盾双方的平衡点,以最优方案解决纠纷,一直是鹤山区人民法院不懈的追求。接下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按照省法院“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要求,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项执行举措,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各类执行案件中,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方法,努力做到既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的生产生活,让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