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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法警队维护弱势妇女权益显真情

  发布时间:2010-11-29 14:46:26


    崔某某申请执行其小舅子王某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标的4300元。此案执行标的很小,但执行难度却很大。一是崔某某与其婆婆一家关系彻底破裂,并与其丈夫正在闹离婚;二是被执行人王某某家庭贫困,其女儿正上中学,其夫妻二人靠在建筑工地打临工维持生活;三是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某躲到外地,再不露面,使案件陷入僵局。

    申请人崔某某不停地到中院领导办公室吵闹,却拒不配合法警队执行,让她一起去找人,她说怕挨打,坚决不去。让她提供被执行人住址和财产线索,她口称不知,并且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到我院哭闹,称其有病,无钱医治,要死在法院。

    法警队接案后,深感压力很大,责任也很大。为使崔某某能就医,干警们先后三次自己拿钱借给她1800元。为使崔某某稳定情绪,干警们十多次找她促膝谈心。为尽快执结案件,干警们认真研究执行方案,不惜代价解决该案。一是十多次利用节假日和早晚下班时间到王某某家中找人;二是找崔某某的婆婆做工作,其婆婆不仅不配合做工作,反而对崔某某百般仇视,对法院干警恶语相向;三是请被执行人王某某所在的居委会协助查找王某某;四是找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亲戚协助做其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10年7月6日,其亲戚张某某终于向法院交来了执行款4300元。

    此案的执结,保护了被执行人崔某某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展现了我院法警队司法为民的本色风采。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法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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