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鹤山区法院执行局王法官啦!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钱,法院强制执行就是中!”申请执行人司某手捧着刚刚拿到的执行款,脸上笑容灿烂。近日,鹤山区法院多措并举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村委会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强大执行压力想法履行了全部执行款,顺利让申请执行人司某手中的“欠条”变成了现金.
申请执行人司某在鹤山区某村经营了一家餐馆,在2010年至2013年间,鹤山区某村委会工作人员刘某等人在司某经营的餐馆就餐,就餐完毕以后挂在村委会账目,累计消费5000元。后因村委领导换届,新一届村委对上述账目不予认可,经司某多次催缴无果后,司某将其诉至鹤山区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决某村村委会承担偿还义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以村内无钱为由拒不履行,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王新刚受理案件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第一时间与新任村委会领导联系,并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耐心讲解,申明法律利害关系,不能因为换了新一届村委而无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司法约束力,让无辜小餐馆老板遭受损失,毕竟小餐馆老板做个小本生意本就不易。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面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法律讲解和严肃批评教育,村委会领导逐渐认识到思想认知错误,放下抵触对抗情绪,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想尽一切办法把上届村委会遗留拖欠饭费问题妥善解决好。经过法院多次工作,某村委领导不到十天内把全部执行款履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司某高兴地领到拖欠多年的饭费,一起拖欠多年餐费的小标的案件顺利执结。
鹤山区法院以全省法院开展的“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对涉企涉民生等案件快立快执,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司法工作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