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毕某高兴地领走执行款,对鹤山区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本案顺利执结完毕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3月5日至5月19日,申请执行人毕某在被执行人毕某波承揽的工地上从事电焊工作,被执行人毕某波承诺申请执行人日工资260元。申请执行人毕某在被执行人毕某波的工地共工作64.5天,工资总计16770元,被执行人毕某波仅支付了申请执行人毕某工资12000元,剩余4770工资拒不支付。申请执行人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鹤山区法院,经鹤山区法院审理查明,依法判决毕某波给付毕某工资款4770元,判决生效后毕某波拒不履行,毕某向鹤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时下全省法院正在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为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启快立快执通道,实行简案快执程序,快速执行到位涉案标的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张岚依法向被执行人毕某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被执行人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在多番交谈下,被执行人态度有所松动,表示工程款一到账就立即履行。周一一大早,承办法官张岚就再次联系被执行人毕某波,在情法并释的沟通下,被执行人主动将钱款转了过来,农民工的工资顺利执结到位。执行干警及时通知申请人毕某领取了案款,此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动情地说:“感谢张法官给我们化解这场纠纷,也解决了我的资金需求。”
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为契机。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持续关注民生案件,并针对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