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联合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在鹤山区中山北路街道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活动期间,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环保手册、发放典型案例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更直接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违法捕猎的严重后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倡导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法治意识,共建生态美丽家园。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页3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30余人次,让群众了解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鹤山区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入开展多样化生态保护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文明城市创建,守护绿水青山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