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近期全省法院执行系统连续发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我院党组决定在执行系统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因为当前出现的如鹤壁中院执行局原局长赵太启收取申请代理律师贿赂;三门峡中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韦子超等人一房二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周口川汇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毛光辉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等事件,充分暴露了一些执行干警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廉洁、业外活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和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解决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结合我院“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我院党组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尽管范围不大,时间较短,但院党组对该项活动十分重视,针对活动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统筹安排和部署。在党组会上,李院长对这次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执行干警从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出发,充分认识这次纪律作风整顿的重性和现实性。广大执行干警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并结合典型案例,对照自己的实际工作,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廉洁、业外活动等方面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
第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本院就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措施,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第三、科学安排,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整顿活动和日常执行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认真整改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搞好日常的执行工作。要把握活动时间结点,合理安排每个阶段的活动,及时向上级法院上报信息、报告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