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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行政庭用“三心”成功化解一批拆迁案件

  发布时间:2010-11-29 15:02:48


7月19日上午,天下着大雨,行政庭办公室来了几位妇女,找到行政庭庭长陈东风,要求起诉案件,状告鹤山区政府强制拆迁,理由是不服鹤山区政府强制拆迁。陈庭长一边递上自己的毛巾,让当事人擦擦身上的雨水,一边安排当事人坐下,告诉他们有事慢慢讲。当事人尤某说:“我们都是中山地区的,因这次鹤山区政府旧城改造,我们的房屋都是这次改造的对象,我们咨询过律师,说政府不可以强制拆迁,我们都不同意拆迁。”为了弄清当事人不同意拆迁的真正原因,陈庭长逐个进行了询问。尤某说:“我家家庭条件不好,收入不景气,现在住的还可以,一旦拆迁我买不起房。”董某说:“政府拆迁补偿标准太低。”李某说:“我的房拆迁了没地方住,我上有老下有小,可咋办呢?”余某说:“我的孩子在上初中,拆了房我的孩子上学不方便。”陈庭长听完,感觉到案件的严重性,如果这事不能妥善处理好,当事人很可能坚持起诉或上访。为了彻底消除矛盾,解决当事人的问题,陈庭长采取了热心、耐心、细心的工作方法,与当事人进行了家常事交谈。第一句话告诉他们,你们的困难政府都会解决的,首先你们要相信政府。这次旧城改造是我们鹤山区一件大事,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表现。通过这次旧城改造,你们将会极大的改变生活环境,你们有困难可以告诉政府,政府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们,但你们也要协助政府、支持政府完成旧城改造,我们法院会把你们讲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近6个小时做当事人的工作,当事人被陈庭长“三心”所感化,感受到了旧城改造将会带来的广大利益,看到了美好的憧憬。终于化解了当事人矛盾,打消了当事人起诉的念头。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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