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下午,鹤山区人民法院刑庭组织干警再次认真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关于“要集中力量解决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要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全面保护”讲话精神和“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相关文件,并对前一阶段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出总结。
目前,鹤山法院刑庭李桂红庭长担任了鹤山小学法制副校长,并通过“公众开放日”安排部分师生参观法院审判设施,讲解法律知识,开展法制讲座,将“流动课堂”版面放置在校园,建立与学校的良性互动,便于师生们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副庭长尤文广担任鹤壁工业中专法制副校长,针对该校学生多为16岁到18岁左右的青少年,除了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外,还告诉他们一些防盗、防抢、防骗技巧,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今后的工作中,鹤山法院刑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侵犯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要给予坚决、果断、有力打击,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拐卖、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以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案件要坚决、严厉打击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