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集法庭通过5天的努力,成功调结了宋某与窦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追讨民工工资3万余元。
原告宋某系贵州省安顺市人,今年1月份与被告窦某签订了某矿风井挡土墙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宋某从贵州老家组织民工按合同进行了施工。竣工后,被告窦某拒付工程款,导致民工工资无法发放。宋某诉至法院,要求窦某支付工程款3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鹤壁集法庭法官了解到贵州籍民工因拿不到工资,目前在鹤壁生活窘迫,遂于当天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身在外地的被告窦某,并说服被告立即返鹤并于第二天上午与原告见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对拖欠工程款数额存在较大分歧,争执不下。对此,法庭干警反复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做双方思想工作,并带领被告窦某实地查看、感受被拖欠工资民工的窘迫生活现状。最终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告窦某于当天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并于三天后将剩余全部款项支付完毕,案件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