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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未成年人玩耍引纠纷 法院情法并举促赔偿

  发布时间:2023-09-26 08:54:37


近日,韩某的母亲来到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激动地对执行干警张岚说:“孩子被撞伤我又心疼又着急,感谢张警官这么快就帮我要到了孩子的赔偿款,让孩子能更好地进行康复治疗,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基本案情

韩某和李某(李某涛的儿子)均未满18周岁,系邻居又是好友。2022年5月5日,韩某在鹤山区中山小广场玩耍时被李某撞倒,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

就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韩某法定代理人遂向鹤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某涛等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韩某受伤后产生的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涛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韩某法定代理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为尽快让韩某接受康复治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岚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同时,通知被执行人李某涛到法院,从情、法、理不同角度耐心释法析理,严肃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加强家庭教育。最终,被执行人李某涛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可推脱,承诺尽快给付赔偿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案圆满执结。结案后,执行干警还对韩某进行了安抚和心理疏导,鼓励韩某要保持积极心态,叮嘱法定代理人要多关心孩子成长。本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九天,体现了执行法官对未成年人案件的高度重视,尽心尽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活泼好动,对于行为的危险性缺乏足够认知力和控制力,且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玩耍时发生人身损害的事故时有发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既要帮助未成年子女排除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危险因素,保护其身体和财产安全,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约束,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增强安全意识,不从事危险活动,玩耍打闹要适度,使其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避免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鹤山区人民法院也将采取有力举措,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法治阳光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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