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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大喇叭”显成效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24-03-04 10:07:19


“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公告:被执行人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并可根据情节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或提供线索,联系电话……”

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执行大喇叭”,在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于某村庄内反复播报执行信息,吸引路边群众驻足听取和议论。

“余警官,我是过来交钱的,麻烦赶紧把这个大喇叭关掉吧,实在是太丢人了!”被执行人于某带着剩余的欠款找到执行干警说道:“我在村里大喇叭听到自己的名字,觉得很没面子,想想就为了两千块钱,搞得全村人都知道我欠了钱,真是不划算。”

于某和冯某系朋友,20238,于某在冯某处购买货物,货物运回后,于某口头承诺两三天内送钱给冯某,但迟迟未付。冯某多次催讨货款未果,遂向鹤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于某应向冯某支付货2000。判决生效后,于某一直未还款,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通过面对面交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但被执行人于某不接电话,拒绝还款,便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不少群众反映,采取这种执行方式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了法院执行的公正、公开和透明,促进了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执行方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让失信被执行人暴晒在阳光下。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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