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干警在鹤山区中山北路中山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积极向群众讲解涉黑恶相关知识:
一、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组织实施犯罪,并非其他(如恐怖组织等)组织实施的犯罪。
二、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手段。
三、防止未成年遭受侵害,为加强对涉未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页400余份,受众群体80余人。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严格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持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为创造平安鹤山、美丽鹤城筑牢法治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