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感谢法庭了,多亏了你们耐心调解,我房子的损失终于得到了赔偿!”当事人范某某激动地向姬家山法庭法官连连道谢。
近日,姬家山法庭受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与被告系多年邻居,去年一场大雨导致被告家护岸坍塌将原告家院墙及房屋砸坏,使原告遭受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无法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但被告坚决不同意赔偿,认为原告院墙及房屋受损是天灾人祸,其无过错,且自身也遭受了很大损失,再赔偿原告不合理。调解工作陷入“死胡同”。
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实地查看、走访,并到村委了解情况,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进行调解,最终解开被告心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被告现场将35800元赔偿款交给原告,该案得到实质性化解。2024年4月7日,原告将绣有“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了姬家山法庭,感谢姬家山法庭为其化解矛盾。
基层矛盾无小事,姬家山法庭积极传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桥头堡”作用,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始终秉承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的原则,将民事纠纷化解在源头,用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辖区平安、稳定、和谐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