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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结纠纷案 群众喜笑颜开

  发布时间:2024-07-19 17:30:20


近日,鹤山区法院执行法官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顺利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申请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据悉,黄某曾在鹤壁集镇居住,卢某在附近经营面馆生意,黄某多次光顾卢某的面馆,后双方结识、成为朋友。2023年7月,卢某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黄某借款50000元,书面约定还款期限以及利息。到期后,卢某仅归还了30000元,余款一直拖延不还,以致成讼。法院判决,卢某归还黄某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卢某未履行法律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戚秀丽多次电话联系和走访上门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卢某本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通过联系卢某户籍地村支书,执行法官戚秀丽和法警余新山了解到被执行人卢某还有一位老母亲在村里居住,随即前往卢某母亲家中,向其耐心讲解拒不履行会对卢某自身信誉以及今后生活造成的方方面面影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要求卢某尽快到鹤山区法院协商解决此事。第二天执行法官就接到了卢某的电话,卢某表示可以分期履行,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申请人黄某表示可以放弃利息,但要求一次性履行,被执行人卢某同意并积极打电话筹措款项。

不知不觉已过了中午饭点,戚法官从法院食堂为当事人拿来热乎饭菜。14时30分,被执行人卢某凑够案款,数钱、写收条、制作结案文书、签字,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小案”不“小办”,执行有温情。当“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下一步,鹤山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积极与涉案当事人开展沟通,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捍卫司法权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鹤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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