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向鹤山区人民法院邮寄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深切表达了对鹤山区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帮助企业解困重生的感激之情。
2023年11月,河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一份,工程完工后,河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剩余五万余元工程款未支付。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遂起诉至鹤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河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鉴于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鹤山区人民法院依照“充分发挥审执职能,积极推进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该案设置绿色标签,快速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戚秀丽详细了解双方企业经营状况,得知被执行人因为资金困难没有生产,且有多起执行案件,申请人因为没有为工人发放工资导致工人围堵大门,双方均举步维艰。遂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剖析利弊、消除对立情绪,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暂不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如何解决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在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如约履行完毕,申请人也放弃债务利息,双方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鹤山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都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今后,鹤山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鹤山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