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鹤山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院长翟振东主持学习并讲话,区直机关工委书记杨志强应邀到会进行巡听旁听和现场指导,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以案促改典型案例。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戚秀丽,综合审判庭庭长尤文广分别围绕学习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杨志强同志在点评发言中对学习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准备充分、主题鲜明、程序严谨、内容丰富、形式规范,是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政治理论学习,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时,针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指导性意见。
翟振东同志表示,鹤山区法院将以此次巡听旁听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并强调:
01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
02站稳人民立场,自觉践行为民初心
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全心全意办好每一起司法案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3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保持风清气正
班子成员务必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始终保持零容忍的警醒和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全体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