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鹤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中山二矿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讲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网络购物、消费维权等热点问题,引导群众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增强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咨询20人次,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也提升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
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履行司法为民职责,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持续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驾护航,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