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涉及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等方方面面,如何高质高效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的办理,需要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在法律框架内采取多种措施。近日,在办理一起破产清算案件时,鹤山区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将公证引入案件办理过程。
破产管理人在办理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时,由于涉及人数众多,且企业厂房、资产等存在纠纷,在清点企业财产方面难度较大,法院和管理人决定由公证处对财产进行清点和公证,保障管理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8月1日上午,法院工作人员、管理人代表、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债务人和山城区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到该公司,在多方人员的见证下,管理人和公证人员对该公司的财产物品进行清点和登记,并对清点、登记的物品拍摄照片和全程摄像。经过一上午的奋战,高效完成清点工作,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产清算工作有序推进。
引入公证参与破产清算案件,可以为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提供公证支撑,以公证证据的形式将破产程序的重要环节予以固定、明确,充分发挥公证服务固定证据、预防纠纷、衔接司法等功能。下一步,鹤山区法院在破产清算案件办理中将积极发挥公证措施的有益作用,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