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鹤山区委组织开展的“做鹤壁人民好公仆”活动中,鹤山法院民一庭的同志们不仅认真传达和领会会议精神,而且将行动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
在活动开展的十多天里,民一庭的同志们牢记“人民至上”的服务宗旨,在处理具体的案件中,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做当事人的贴心人,和当事人拉家常,摆亲情、讲道理,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不到两周的时间里,调解结案5件,化解了家庭之间的矛盾,消除了朋友之间的隔阂。
在处理原告冯某诉其父亲冯某增加抚养费和冯某诉郑某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从当事人冯某父子之间的亲情、冯某与郑某均要求抚养孩子都是为了孩子更有利的成长角度出发,语重心长地和当事人拉家常,从抚养孩子的不易、孩子成长的不易、孩子是父母宝贝等方面,着重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和解,均撤回诉讼。
在处理某建材有限公司诉袁某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因公司只有两名股东,公司未建账,法官根据当事人口头陈述,帮助双方一笔一笔核算账目,经过一天多对账,双方终于将账目核对清楚,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协议。昔日反目成仇的合伙人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