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鹤壁某百货店与某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经对账,某有限公司尚欠货款共计20余万元,经多次催促,某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原本和睦的合作关系陷入僵局。双方对峙法院,原告某百货店要求被告某有限公司清偿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产生的利息。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之初,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到对立情绪明显。被告某有限公司认为当前自身经济能力有限,经营状况不佳,无法短期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存在抵触情绪;原告某商店被拖欠消耗了耐心,坚持要求一次性结清,不肯做出让步,调解工作一度受阻。
结合双方的要求和顾虑,承办团队转变工作思路,根据双方意见有针对性做出调解工作:一边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快速打消其拖延心理;一边耐心安抚原告情绪,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分期履行的可行方案。经过多轮情理兼顾的耐心疏导,双方最终放下争执、互谅互让,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分期还款的具体时间与金额,双方握手言和。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意见,案件顺利画上圆满句号。
典型意义
采用调解手段,让这起积压许久的买卖合同纠纷仅用数日就快速圆满化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解决,真正做到助企纾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鹤山区法院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健全涉企矛盾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以更低维权成本、更高办事效率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辖区内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