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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普法】 “年终奖”怎么发 这些法律知识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6-02-10 15:30:08


年关将至,年终奖发不发、发多少相信是劳动者关心的热门话题,那么关于年终奖你了解多少?河南省鹤壁市某某法院法官带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有关年终奖的法律知识。

什么是年终奖?

年终奖金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其在工资各类别中是否属于必须发放的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单位可以进行约定,受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吗?

法律无强制性要求,核心取决于双方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年终奖可以用实物抵扣吗?

不可以,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被认定为劳动报酬,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实物抵扣违反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孕期、哺乳期员工的年终奖会受影响吗?

企业不得仅以“孕期、哺乳期”为由扣减或拒发年终奖,扣减须具备合法依据并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构成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年终奖发放之前离职了,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提前离职能否获得年终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对于性质为劳动报酬类的年终奖,劳动者在职期间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离职后劳动者应当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故应当支付年终奖;对于奖励金性质的年终奖,发放该奖励金的前提是应当符合用人单位发放的要求或规定,劳动者在发放年终奖之前离职不符合发放年终奖条件的,则对于劳动者的支付请求将可能不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性质为“固定收入”一部分的年终奖,用人单位即使能够举证员工“绩效不佳”,也应当支付。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年终奖的性质及发放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在劳动者举证证明公司有发放年终奖的规定或者有年终奖支付的相关约定前提下,对于劳动者离职后主张在职期间年终奖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亦存在差异。

“十三薪”就是年终奖吗?

年终“十三薪”和年终奖金都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有一定的奖励性质,但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

年终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一种奖励,一般根据员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且发放与否以及具体金额弹性较大。年终“十三薪”,又称年终双薪,相关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必须支付“十三薪”,实践中“十三薪”系单位根据经营情况及员工考核成绩自行决定在年底额外发放的1个月工资。

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固定吗?

年终奖金发放不具有强制性,延期发放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是,若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单位随意变更或延长发放时间的行为违反双方约定,应属无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年终奖金。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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