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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学法:民法小课堂(三)

发布时间:2025-12-02 09:42:02


三、居民小区的停车位收入、电梯及楼房外墙面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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