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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四项措施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20 09:08:38


    信息调研工作既是审判实践工作的延伸,也是展示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时代的建立和社会力量对法院工作监督的加强,信息调研工作也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我院信息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经院党组研究,制定四项措施,提高认识、完善机制、明确目标,以加强我院信息调研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支持信息调研。从院领导到每名干警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工作,充分认识到信息调研工作是服务审判、总结交流经验、传达法院工作、宣传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要把信息调研工作常态化,把信息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地位。

    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制度化管理。为了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提高信息调研水平,使信息调研工作更加规范化,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我院信息工作及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两项制度均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明确时间,并将信息调研作为年底考核各部门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是不断提高信息调研人员素质。信息调研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着信息调研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我院要求信息调研人员不仅应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对院内工作情况也应有总体性和动态性的把握,以便及时发掘具有宣传和调研价值的信息热点。要打造“学习型法院”,创造注重信息调研的工作氛围,着力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四是精心发掘信息调研题材。我院的各项工作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所以信息调研工作也应该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全方位地展开。要抓中心、抓重点、要新颖,更要及时。为院领导提供能够反映审判工作发展趋向的信息,切实发挥好领导参谋、助手作用。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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