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最高院组织的学习全国人大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的电视电话会正在进行,鹤山法院会场参会的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地记录着、全神贯注地倾听着,认真学习的气氛浓厚。这是在“做鹤壁人民好公仆”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结束后,我院又一次掀起的“争当学习型法官,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热潮。
为了提升我院干警业务素质,以更新更全面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服务,近年来,我院在“三个坚持”的原则下,始终延续着良好的学习传统,一直营造着良好的学习氛围。一是班子成员坚持作学习的表率。 我院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使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倡导者。二是中层干部坚持作学习的重点。无论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还是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层干部均表现出勇于探索的学习精神,不断谋求新思路,争取创造新成果。三是全体法官坚持作学习的主流。一个法院的进步,离不开全体法官队伍素质的提高,我院全体干警严格遵守我院的学习制度,通过加强学习实践,不断提升着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