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鹤壁集镇杨家庄村杜某等几人拿着路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急匆匆找到了我院行政审判庭,情绪激动的说:“这样的行为太霸道,这样处罚不公道。”陈庭长耐心细致的询问了当事人,问明了情况。原来,杨家庄杜某等几人做煤炭运输生意,由于车辆超载、占道等原因被路政部门做出了处罚。杜某等几人认为那么多车辆超载、占道为什么单单对我们做出处罚,心中不服,就于路政部门发生了口角,陈庭长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是两会期间,稳定高于一切。杜某性情急躁,并且不是一个人起诉,如处理不当,很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程序,一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15日内上诉。一旦进入二审程序,审理期限又是两个月。这样一来,杜某和其他人很可能涉诉上访。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行政庭决定,先与被告进行协商,通过协调的方式,让杜先生和被告路政部门在行政庭的主持下坐下来商谈。
通过我院行政庭的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杜先生等几位村民同意撤回起诉,该案仅用3天时间就圆满结案。杜绝了一起可能引起群体上访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