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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四项原则” 做好查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0 16:20:12


    鹤山法院在开展“做鹤壁人民好公仆”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即“提高认识、学习动员”阶段,院党组织高度重视,学习形式多样,活动氛围浓厚,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主题教育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经圆满结束。从3月25日开始,主题教育活动将进入第二阶段,即“深入查摆,解决问题”阶段。为此我院要求坚持四项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做鹤壁人民好公仆”主题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务求实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采取多种形式,促使党员干部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敢于亮丑,严于解剖,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主题教育活动全过程,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相信和依靠群众,推动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坚持教育为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教育为先、提醒在前,把正反两方面教育结合起来,促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真正从思想上筑牢做鹤壁人民好公仆的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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