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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一二三”深化巡回审判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0 16:36:41


    近年来,我院为了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构建巡回办案网络,在辖区两乡(镇)建立巡回审判点5个,坚持“一二三”方针,既方便群众就地诉讼,减轻诉累,同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一是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各点上确立一名法律素养较高、热心服务群众的人员为巡回审判工作的联络员,公布其联系电话,确立定期办案时间,负责审判点平时的维护及进行开庭、调解等诉讼活动。

    二是制作两卡。即便民卡和审判监督信息卡。便民卡主要是公布法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便于进行联系。审判监督信息卡,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维护司法公正,当事人和群众发现法官及联络员有接受吃请、索要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把情况填写在监督卡上,交法院纪检监察室。

    三是制定三项制度。《巡回审判联系点制度》、《巡回办案联络员工作制度》则分别对巡回审判点的设置、联络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巡回审判点办案制度》则对巡回审判点的办案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院坚持“一二三”方针,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赢得了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截至目前,我院巡回审判案件56件,通过巡回审判化解社会矛盾4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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