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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社会管理创新重实效“四结合”指导民调促矛调联动平台打基础

  发布时间:2011-08-17 15:29:39


    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工作平台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项目,鹤山区法院立足本职,在工作中积极探索,采取“四结合”的方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为民调联动平台的建设打好基础提供了法律支撑。

    一是集中指导与分片指导相结合。我院每年都由民事审判法官对全区民调员集中培训2次以上。这次建立的诉前调解网络,又规定了分片指导,民一庭、民二庭、两个法庭分别对辖区企业、社区、两个乡镇负责民调员的日常指导工作。

    二是法律指导与个案指导相结合。在加强对民调员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对于民调员所提出个案的法律适用方面提出建议,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同时也邀请民调员到我院旁听个案审理,通过个案指导,提高他们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是直接指导与间接指导相结合。民事业务庭每名干警都直接与所在片的民调员挂钩、沟通,同时,将这些干警指导调解人员现场调解纠纷与邀请调解到庭观摩法庭调解案件相结合,以提高民调员的调解方法与技巧。

    四是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除了在定期培训、定期巡回办案时的定期指导外,不定期解答民调员的询问,不定期的提供、宣传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解决民调员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法律问题。通过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成功率也明显提高,据统计,今年民调员调解案件达89件,以相邻纠纷较多,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稳定。

责任编辑:钱华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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