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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1-09-29 18:54:50



鹤山法院干警扶老大爷过马路

    9月16日上午8点,鹤山区人民法院在鹤山区鹤壁集街道巷口开展了“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

    鹤山区法院组织了10名干警作为文明交通志愿者,打起交通文明志愿服务队大旗,戴文明志愿者红帽,带着交通劝阻小红旗和哨子,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路口参加活动,并向当值交警报到,在路口参加活动。文明交通志愿者到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向驾驶员和行人发放了倡议书,宣传交通法规知识,倡导车辆和行人文明出行。协助交通民警劝阻行人、车辆闯红灯、跨隔离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

    自活动开展以来干警们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护卫学生上下学,搀扶老人过马路,帮助骑三轮的大爷大妈推车,护送迷路儿童回家,深入学校上课,宣传教育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救助路边摔伤的百姓,及时疏散紧急情况现场等,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群众交通行为,营造了文明和谐的公共交通秩序,体现了法院干警与群众的鱼水之情,增强了辖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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