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鹤山法院组织全院所有驾驶员召开专题会议,就规范警车使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体驾驶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安全行驶、遵章守纪、规范使用警车的意识。
张洁副院长主持了此次会议,在会上,张院长首先以鲁山法院车祸事件向驾驶员们敲响了警钟,同时指出我院在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就警车管理向驾驶员们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每位驾驶员自觉加强学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出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随身携带驾驶证、行车证,时时处处维护法院形象;二是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车辆停放制度,不得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在本单位停放车辆时必须按照院办公室所指定的停车位子停放,保持院容整洁规范;三是要求严格执行我院出车审批制度,需要出车时,认真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出车;四是要求继续坚持车辆假日封存制度,规定遇节假日,所有车辆必须统一停放院内,确需使用警车值班或执行紧急公务的,由值班院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