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鹤壁市中院组织召开研究室工作会议,要求各法院学习汝阳法院的做法,积极推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当天下午,鹤山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在我院迅速开展“法官村长”工作。
“法官村长”工作制度是汝阳法院经过深入调研,于今年3月份在全省率先开展的一项旨在坚持走群众路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法,让群众以更直接的方式和渠道接近司法,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增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新的工作制度。这项工作得到了省高院的高度赞扬,张立勇院长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此做法,并且将这项工作制度长期、持续开展下去,
李院长在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对工作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法官村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张洁院长主管此项工作。同时制定在我院开展此项工作的的实施方案,要求有步骤、有方法、有计划地开展此项工作,力争取得实效;二是把此项工作与诉前调解网络机制的建立结合起来,对“法官村长”工作精心安排,在已建成的诉前调解网络的基础上,调整法官包村(企业、社区)的方案,全院法官都要安排担任法官村长,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三是全面开展与重点开展相结合,在我院全面开展“法官村长”工作的前提下,有重点地选择鹤壁集镇教场村和姬家山乡娄家沟村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拓宽开展此项工作的思路;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求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让全体法官了解开展“法官村长”工作的起因、意义和工作程序,动员全体法官认真落实该项工作的方案,按既定步骤认真开展工作。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走访宣传、网络、报刊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法官村长”的工作方式、工作职责,以期得到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使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