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全省法院社会法庭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鹤山法院荣获2010年度社会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我院干警倍受鼓舞,会后,院党组立即开会研究,制定四项长效机制,加大社会法庭工作力度,力争让社会法庭工作在我院更加深入地开展。
一是建立指导社会法官工作长效机制,将其并入诉前调解网络机制中,将指导民调与指导社会法官同等对待,增加指导社会法官的次数,同时力促指导形式的多样化,通过到社会法庭现场指导、请社会法官到我院旁听观摩庭审,集中培训与个案培训相结合等形式,提高社会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是建立简便司法确认程序,使社会法官的调解得到认同。对于到主动到社会法庭要求调处纠纷的案件,经社会法官的努力,纠纷得以顺利调解的,如当事人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出具司法确认手续,增强社会法庭的群众认同度和信赖度。
三是建立诉前引导长效机制,对于到我院咨询法律问题,或者有简易民事纠纷需要处理的,按照方便当事人参与的原则,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距离其住所地较近的、更加便于调处纠纷的社会法庭来解决纠纷,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
四是建立社会法庭工作宣传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通过各种媒体及巡回进乡镇、社区宣传我院社会法庭工作的进展情况,以成功的案例为宣传点,以社会法庭不收费、方便群众解决问题为宣传点,提高社会法庭知名度,将社会法庭工作做实做大做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