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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法院四项公开措施促公正司法

  发布时间:2011-09-29 22:50:21


     鹤山区法院以落实司法公开为原则,努力拓宽审判公开的范围,以透明促公正,以公开树形象,积极探索审判公开的新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坚持立案公开。开通了24小时导诉热线,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将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格式、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以及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大力推行立案窗口“一站式”司法服务模式,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室,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起诉之前。

   (二)落实庭审公开原则。在庭审公开方面,一是有关案件的审判员、合议庭成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开,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严格按照法庭纪律,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采取灵活措施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三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制度,将庭审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三是进一步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打开司法透明的另一扇窗口,使其成为法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有力推手。

   (三)实行裁判文书公开。自2009年7月以来,我院实行了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其他所有裁判文书都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开。让当事人官司胜得明白、输得服气。

   (四)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既定的“五月四日”“六月一日”等节日,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等工作,通过企业、学校、社区、村镇走进法院,参观了解法院。实现司法与社会互动,增加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增近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官的了解,实现阳光审判,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知度。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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