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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邀请社区民调员参与案件调解

  发布时间:2011-09-30 07:21:57


    近日,鹤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调解过程中,经原被告同意,法官邀请原被告双方所居住社区的民调员参加案件调解,一方面请社区民调员帮助法官做工作,一方面通过个案指导,具体生动地给民调员讲解民调知识,提高民调员化解纠纷的能力。

    王某于2009年向李某借现金7700元,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于2010年3月8日偿还了李某200元,后李某再找王某要账,王某一直躲避不还。因为原被告均系同一社区居民,在做调解工作时,民一庭陈良玉庭长考虑到社区调解员与原被告双方都认识,这个纠纷,在进入诉讼渠道之前,社区民调员曾给双方做过工作,为了方便调解和通过个案指导提高民调员工作能力,陈庭长经原被告同意,邀请社区民调员到庭参与案件调解。调解过程中,经耐心询问事情的经过,得知王某现在没有固定工作,王某不愿让其丈夫知道婚前借款的事情,而且现在还有一个6个月大的孩子,生活比较困难。陈庭长与社区民调员协商,拿出折中考虑的调解方案,先向李某讲明王某的现状,积极地给原告做工作,从朋友帮助朋友的立场,希望原被告两人保持朋友关系,不要因为金钱伤了和气。同时,社区民调员也向原被告双方提出:以前是朋友,将来还是朋友,可以等王某有钱慢慢还。庭后,社区民调员积极联系附近的单位,看有没有适合王某干的工作,想让其工作后,有了一定收入以便偿还原告的借款。经过耐心的调解和实在的工作,王某被法官和社区民调员人性化的调解方式所感动,当即表示一定配合社会法官积极偿还借款,不再逃避借款一事,原告也表示会体谅王某的难处,不再急催着还钱。二人在法官和社区民调员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分批还款计划。

    这是我院邀请民调员参与案件调解的一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我院通过这种方式培训民调员已经有16次,均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个案指导的方式,既让民调员发挥其来自群众、容易与群众交流的优势,在法官的指导下,将民调工作做实;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了社会矛盾,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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