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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荣获全省2010年度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1-09-30 07:27:04


    近日,鹤山法院收到了河南省高级法院关于表彰2010年度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社会法官的通报,得知,我院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法院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

    从2009年张立勇院长提出创立社会法庭试点工作以来,我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院长李晓晔为组长、常务副院长张洁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上级法院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听取有关社会法庭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社会法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09年相继建成了鹤壁集镇示范社会法庭、姬家山乡示范社会法庭和矿区社会法庭三个法庭,实现了一乡(镇)一庭的目标。在社会法庭建设上,无论软件还是硬件都达到了省院制定的标准,在历次对社会法庭工作的检查中,均受到好评。

    三年来,三个社会法庭以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人民满意为己任,选任的65名社会法官均在不同的岗位上认真履行社会法官的职责,常驻9名社会法官更是把化解社会矛盾当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共化解纠纷200余件,以调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为大局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使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社会法庭,让社会法庭走向千家万户,我院在社会法庭工作的宣传上做了很多工作,制作了社会法庭徽标,制作了社会法庭资料汇编,制作了社会法庭工作光盘,通过各种手段,向普通百姓宣传在社会法庭解决纠纷不收费、不伤和气、不用奔波,引导群众有纠纷选择由社会法庭调处。今年6月份,我院全市首家家专业社会法庭--矿区社会法庭的事迹在《公民与法》杂志上刊登。

    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们实实在在的开展了社会法庭这项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成绩属于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着力在社会法庭调处纠纷的数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社会法庭的知名度和公信力;着力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总结社会法庭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完善社会法庭工作运行机制,推动社会法庭工作向纵深处开展,让社会法庭工作在我区根深叶茂、硕果累累!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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